信息中心管理制度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电教教学光盘资料借还制度

  1、 学校电教资料库,只对本校学科教师、生活教师、办公室文员开放,其它部门职工    谢绝借阅。

2、 学科教学类光盘每次最多可借5张;借期为一个学期。

3、 课外辅导类光盘每次最多可借3张;借期为15天。

4、 电影类光盘每次最多可借2张,借期为7 天。

5、 光盘必须按期归还。超期的电教资料必须提前到教育信息化中心续借。

6、 借阅的光盘请妥善保管,丢失或损坏必须按原价双倍赔偿。

7、 在学期期末结束之前请归还所借的光盘,逾期作丢失处理。

8、 建议借阅电教资料之前,请使用网上《电教资料管理系统》查询。

9、 学期结束仍未归还的光盘将做遗失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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